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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遂川县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2年遂川县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时间: 2022-12-29 09:06:06 来源:大学排行榜

2022年遂川县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2年遂川县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2年遂川县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2年遂川县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转学行为,发挥现有教育资源的最大办学效益,巩固大班额化解成果,逐步化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按户籍分学区招生,确保所有符合城区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均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基本消除城区学校大班额,小学一至四年级、初中七至九年级各班人数不超过标准班额,逐步化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问题。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入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安排一定学位接纳民办学校调减学生,统筹安排特殊群体招生入学。

二、入学原则

(一)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22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实行按学区划分入学(外商人员、随迁子女按照有关政策入学)。

(二)按户籍分学区入学原则。统筹考虑今年秋季启用城东小学,窗溪、谐田、云岗和高源四个村级小学撤并,学生全部转入城区学校;瑶厦中学校舍用于职业中学过渡办学,所有学生到八角楼中学就读等因素,结合现有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现状,调整了部分学校的招生学区,实行按户籍分学区相对就近入学(具体见学区划分)。

(三)免费入学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包括各种名目的捐资助学款)。

(四)公平公开原则。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学生、家长和社会提供咨询和服务,实行“阳光招生”。

(五)班额容量管理原则。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班级容量限额管理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小学一至四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七、八、九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其它年级班额控制55人以内。

三、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对象的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二)小学一年级新生进行分类排序招生。

1.第一类是户口在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预报名起始日前即2022年8月15日下午6:00前户口在城区的视为符合条件)。

2.第二类是县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有外商证件外商子女、符合《遂川县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遂教领字〔2020〕3号,见附件1)规定的企业人才的子女。

3.第三类是户口不在城区,父、母或本人在城区有住宅类房产(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有住建局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公租房(凭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租赁合同)的适龄儿童少年(预报名起始日前即2022年8月15日下午6:00前办理的)。

4.第四类是父母在县城经商(实体店)达一定期限的适龄儿童少年(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营业执照的)。

分类排序将作为入学的主要依据(即先招收学区内第一、第二类对象,各校在有学位剩余的情况下进行学区内第三类招生,若学校学位剩余数少于该类预报名登记数则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学位;在招生第三类后学校有学位剩余则进行学区内第四类招生,若学校学位剩余数少于该类预报名登记数则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学位),各校以校为单位分别摇号。

(三)初中七年级招生。

城区初中学校招收县城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含撤并村小毕业生),在有学位剩余情况下,按照分类排序招收学区外学生(排序办法与一年级新生相同)。

四、城区学区划分

(一)小学学区划分【点击查看】

(二)初中学区划分【点击查看】

五、做好招生入学、转学的审核工作

(一)符合上述四类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学区划分按类别分别提供如下材料到规定的中小学预报名登记(第三类、第四类入学对象依据住宅类房产、商店所在的社区到相应的学校进行预报名登记,不能跨区域多校登记)。

1.第一类户籍在城区的预报名登记时需提供学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第二类县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持有外商证件的外商子女、符合《遂川县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遂教领字〔2020〕3号)规定的企业人才的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县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人口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在县城务工的提供合法劳动合同,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父母在城区经商的随迁子女家长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外商子女提供外商证和企业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人才子女依据《遂川县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遂教领字〔2020〕3号)执行。由企业负责收集当年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报资料:《遂川县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局提供的企业税收完税证明,申请人的家庭户口簿、劳动合同,银行出具的最近的连续半年以上的代发工资流水账单(加盖银行签章),县人社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半年以上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凭证(加盖县人社部门签章)。

3.第三类适龄儿童户口不在城区,父亲(母亲或本人)在城区有住宅类房产的预报名登记时需提供: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本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时没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提供经住建局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公租房提供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备案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合同须经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鉴证。

4.第四类父母在县城经商(实体店)预报名登记时需提供: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租赁店面的提供租赁合同;经营者本人店面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此外在砂子岭工业园购房(雩田镇境内)及在园务工人员的子女(含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子女)报名入读小学的安排在雩田龙马希望小学,入读初中的安排在雩田三中就读;在东区工业园购房、有保障性住房及公产房、及在东区工业园务工人员的子女(含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安排在江铃希望学校就读。

(二)各校在控制好班额的条件下根据本学年学位情况对预报名登记入学对象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再由县教体局牵头,统一组织学校对预报名登记入学对象提供的户口簿、营业执照、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备案的购房合同等资料到相关部门进行统一审核,相关部门审核后,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由审核人签名,以示负责。对有关部门及监护人提供虚假材料[(如户籍造假、年龄造假、房产(公租房)造假、营业执照造假等)]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子女入读城区学校资格,追究有关部门及监护人责任。材料审核后,各校将初审确定的入学对象,分班名单于8月29日报经教体局审核后在校园内公布。对在学区内因分类排序及招生名额限制未能入学而愿意调剂到城区其他有学位剩余的学校(有学位剩余是指学校招完在该校预报名登记的符合条件的四类对象后尚有空额)的,可向有学位剩余的学校提出申请,县教体局将组织有学位剩余的学校进行第二次公开摇号招生。

六、严格控制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非起始年级学生的转入工作。

1.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入条件,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

(1)学生户口在城区可根据户籍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转入城区对应学校就读,学位不足时通过摇号形式安排学位。

(2)县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持有外商证件外商子女、符合《遂川县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的企业人才的子女可转入城区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学位不足时通过摇号形式安排学位。

(3)学生户口不在城区,学生上学期在非城区学校就读的,父、母或本人在城区有住宅类房产(须持有本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租房(须持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证的租赁合同),可转入城区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学位不足时通过摇号形式安排学位,仅持有购房备案合同者不符合非起始年级转学条件。

2.各校要严把转学入口关(由教体局统一安排),转入工作要从严审批,程序为:家长提交申请→转入学校签署意见→转出学校签署意见→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学位不足时通过摇号形式安排学位)。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学位,不经县教体局审批的一律不予办理学籍变更,以防出现新的大班额。禁止违规择校行为,学校或教师不得私自接受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转学或借读,否则将严肃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教师的责任,并取消相关责任人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七、工作安排

(一)6月30日前各校做好招生年级人数的摸底工作,做好规划,并填写《遂川县2022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规划表》(附件2)上交到县教体局教育教育。

(二)8月16日至8月17日,各校进行新生预报名招生登记以及学生转学的办理工作。

1.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按照学区划分到对应的学校进行预报名登记。

2.城区初中学校七年级新生按如下办法进行预报名登记:

(1)县城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带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按照学区划分到相应的初中学校预报名登记。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亦可根据户籍选择就近入学,选择以户籍就近入学的,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簿原件,填写《遂川县2022年七年级新生跨学区就读登记表》(附件5),由拟转入初中学校和原学区初中学校提出意见后,报县教体局审批安排确定学校。如果学位不足,则实行摇号安排。

(2)不在县城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学生拟在城区初中就读七年级,则按照学区划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的初中学校预报名登记。

(三)8月18日至8月23日,县教体局牵头,统一组织学校到相关部门进行相关资料的审核及上门入户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四)8月24日,各校公布符合城区就读的一、二类就读名单;并公布符合三、四类摇号名单。

(五)8月25日至8月26日,各校摇号(摇号由纪委监委监督和县司法局公证员公证)并及时公布摇号结果。

(六)8月29日,各校向县教体局教育教育报送《遂川县2022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情况表》(附件3)、《遂川县2022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非起始年级转入学生情况表》(附件4),9月5日再将最后确定人数的2个表格(附件3、4)上报一份到教育教育审核备案。

(七)8月30日-8月31日学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9月1日正式上课。

(八)开学后办理新生建档、非起始年级学生学籍转入工作。建档及转入将严格按照各校9月5日上交的《遂川县2022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情况表》《遂川县2022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非起始年级转入学生情况表》执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成立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谭月琴任组长,县人大二级调研员张学先,县政府副县长彭水生,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罗晓斌,县政协副主席冯喜生任副组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泉江镇政府负责人及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教体局,由林文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肖田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指导组,由教体局抽调机关干部组成。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小组,校长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挑选责任心强、政策业务熟悉、协调能力强、耐心细致的教师参与招生工作。

(二)强化政策宣传工作。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教体局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让招生入学政策和规定家喻户晓,争取得到家长理解及社会支持。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张贴招生入学政策公告,让广大家长知晓就近入学相关政策,并积极为家长解惑答疑,让家长熟知招生入学工作流程和材料要求,努力营造招生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部门配合履职尽责。入学材料审核工作由县教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监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商务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住建局等部门和城区学校参与,县纪委监委监督。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根据自身职责,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以示负责。认为有必要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适时实地核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应当积极配合。泉江镇政府必须督促计划撤并村小的村两委,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撤并村小改建公办幼儿园工作,为当地幼儿服务,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不得将撤并村小校舍改作非公办教育用途。交警部门要尽快完善城区学校特别是八角楼学校周边交通设施,上下学时段组织警力加强交通疏导;教体局和各中小学要科学制定错峰上学放学时间,确保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四)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校要严格按限定班额招生,规范学籍管理,任何学校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招收学生;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五)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校要顾全大局,服从调度,对符合入学资格的生源,各校必须接收。任何学校一律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查实群众举报线索,特开通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6326181。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相关单位、个人,一经查实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同时将违规接受的学生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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